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饭店吃饭被拘“老赖”悔过还钱

发布时间:2017-07-19 10:41:26

“法官,我错了,不该这么长时间不还钱,我这就联系家人一定把钱还上。”近日,被强制拘留的“老赖”张某,面对法院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懊丧的对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2015年,被执行人张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法院判决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督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张某为了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千方百计隐藏行踪,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不向法院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近日,该院执行局通过种种努力,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正在某饭店吃饭,遂立即前往依法将张某当场带回了执行局。

在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老赖”张某仍坚持说自己并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手头上实在没钱还债了,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执行人员要求其予以正面直接回应后,张某先以沉默对抗,然后又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不回答任何问题。鉴于张某毫无悔改之意,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强制拘留措施。

张某被拘留后,立即服了软,认识到了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要改正错误,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写了一份悔过书交给法官,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机会偿还欠款,希望法官能够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最终,张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张某的家人将执行款送到了执行局,执行人员立即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手中。

拘留“老赖”只是一种执行手段,督促履行法定义务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江毅轩 王展)

诚聘英才

Advertises

关于我们

About

商务合作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