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被列入执行“黑名单”老赖主动找法官还钱

发布时间:2017-07-07 14:48:20

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法庭二楼大厅显眼处再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起了前来办事群众的广泛关注。此次公布的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共有24人。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9月,该院判决被告张某偿还马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没归还,马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张某承诺一定还款,却无实际行动。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后,仍然没有实效。随后,经合议庭合议,张某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人“黑名单”中。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听朋友说自己被法院列入了“黑名单”,考虑到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对自己今后的生意影响较大,遂马上联系该院执行干警,主动要求归还申请人借款并缴纳罚金。

2016年11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向李某支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可王某总是说自己在外地要账,账要回来后立即归还,可就是不露面。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可查询后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其明显存在规避执行行为,案件的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随后,经合议庭合议,该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王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不久,身在外地躲避执行的王某再也躲不下去了,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债务,希望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掉。

王某与廖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廖某于2015年8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庭,但被执行人以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一直逃避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廖某多次找到办案人要求加大执行力度,要求通过威慑机制将王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中。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王某在进行金融贷款时,因有不良记录,银行不予贷款,迫于无奈被执行人王某让家人到法院交纳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江毅轩 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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