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法官电话耐心释法 被执行人当即履行

发布时间:2017-07-10 11:16:59

“王法官,要不是你的耐心这赔偿款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要回,谢谢你。”申请执行人苑某拿到45000元赔偿款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的说。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释法,促使一起赔偿案迅速执结。

2014年8月21日下午,苑某为杨某安装自来水管,双方约定服务报酬。在装水管期间,苑某摔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苑某属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无奈之下苑某将杨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由被告杨某赔偿原告苑某各项经济损失72401.23元。杨某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6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调查,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案件承办法官王建业再次拨通杨某的电话。被执行人杨某接到电话后自知理亏,当下态度有所松动,执行法官当即对其进一步耐心劝说,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赔偿款。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两人在赔偿款上达成了和解,并通过其在南阳的朋友将45000元赔偿款送到了法院。至此,一起赔偿纠纷案圆满执结。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江毅轩 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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