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通纪念币发行改革 人民银行发布《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9 06:57:51
推进普通纪念币发行改革 人民银行发布《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记者马玲

本报讯 记者马玲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纪念币发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本规定所称普制币,指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具有特定主题,采用通用工艺生产的非贵金属材质的纪念币,包括纪念硬币和纪念钞。普制币与同面额流通人民币等值流通。普制币采取逐步市场化方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普制币发行招标,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承销团参加投标,中标承销团负责普制币预约兑换和装帧销售。

在发行招标管理方面,《规定》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普制币发行计划,通过召开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装帧人民币的企业(以下简称“钱币经销商”)等参加的普制币发行数量咨询会等方式,在充分考虑公众需求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普制币计划发行数量。普制币计划发行数量分为计划预约兑换数量和计划装帧销售数量。

在预约兑换管理方面,《规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地人口总量、经济状况、普制币预约兑换历史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制币预约兑换分配数量,发布普制币发行公告,公布主题、面额、图案、材质、防伪特征、式样、规格、计划发行数量、各地分配数量、预约兑换时间、预约兑换规则、中标承销团、预约兑换行名单、装帧销售信息等发行安排。

在装帧销售管理方面,《规定》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装帧销售的普制币调拨至中标承销团主承销商指定地点(仅限1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方式,将普制币交付当地中标承销团主承销商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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