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需要有效管理,而非直接叫停

发布时间:2017-09-28 15:21:08

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先是被交通部不鼓励,紧接着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纷纷被叫停。叫停的原因,是因为大部分共享电动车存在“超标、自身安全隐患、交通行车风险、电池污染”等问题。

早前,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曾对国家交通部提出,关于推进电踏车绿色出行的建议。在这当中提到:“电踏车是采用“人力+电助力”混合驱动的智慧电动自行车。推进电踏车绿色出行,有利于发展绿色交通,促进社区宜居,构建生态城市。”

同样有“电”字,电动车和电踏车有什么差别?

电踏车采用“人力+电力”的混合动力驱动,需要踩踏,骑行体验与骑自行车差异不大,同时在踩踏骑行中加上供电助力,骑起来更轻松。严格意义上的电单车,需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标准,即:限速20码以下,整车重量40kg以下,配备良好的脚踏板。

按照这个标准,合规的电单车与电踏车从制造规格上无明显差异,最大的差别在于使用模式上。电单车是纯电动模式,与电踏车“人力+电力”模式不一样,电单车无需踩踏,就可以利用纯电力出行,使用模式更像传统的电瓶车。

与传统的超标电动车相比,目前部分企业投放的车辆已经从制造标准、使用标准、管理方式上实现了更高的水平,需要政府以及用户更多的监督和意见,提高行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有电,才是二轮出行的发展趋势

据2014年官方数据,中国现存电动自行车数量达2.5亿,电动自行车每年的销售量达3000万辆,并逐年上升。按照这一增长速度,到2020年,中国现存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将达4亿辆,平均3.5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人均保有量达28.5%。

与之相反的是,自行车的人均保有量出现了断崖式的下跌,替代它的是更快、更轻松、更舒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是符合产品更新迭代的,符合在高速发展下城市居民所需的更高效的强烈出行需求。在这一需求的促进下,电动自行车出现了爆发式地增长,随后就出现了一些管理乱象,超速车、超重车等等超标车随处可见。这中间所缺少的正是相关管理条例和法规。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2号交通运输部发文答复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41号(工交邮电类381号)提案中,提出了“鼓励相关城市引导运营企业投放符合国家标准的电踏车等服务产品,为电踏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为电踏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正是对电动车、共享电单车的发展管理起了一个良好的头。在互联网的促进下,不排斥任何新鲜事物,有效引导企业加强对业务的管理,最终得益将会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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